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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9年“英皇”和“英皇钟表珠宝”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后,近日,英皇集团欣然再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认定英皇集团的英皇钟表珠宝及皇冠图形商标在“珠宝;宝石”商品上构成驰名,对英皇集团多年来的品牌经营予以充分认可。
早前,英皇集团对第三方申请人注册的“英皇国际”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最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行政判决,认定英皇集团的 “英皇钟表珠宝”引证商标于2013年1月18日前已在“珠宝;宝石”商品上构成驰名,第三人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的行为违反2014年商标法的规定,误导公众,进而使英皇集团的利益受到损害,最终宣告该争议商标无效。
从法律层面上看,本案胜诉对于英皇集团进行后续维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判决是英皇集团首次获得司法认定驰名的判决。本案不仅成功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不予无效裁定,而且进一步认定英皇集团的“英皇钟表珠宝”(英皇钟表珠宝及皇冠图形)商标为驰名商标,对英皇集团多年来的品牌经营予以充分认可。
英皇集团自1942年成立至今已有80年,由一家钟表零售店不断发展成多元化综合企业,旗下拥有六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地产、金融、钟表珠宝、娱乐文化、酒店、数码媒体和生活品味等。其基石业务“英皇钟表珠宝”主要代理销售享誉国际的钟表和旗下自家设计的高级珠宝首饰,分销网络遍布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并进驻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英皇钟表珠宝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87)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在品牌管理和增值层面分析,本次英皇集团驰名品牌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有效地保护了英皇集团的商标和品牌,明晰了品牌的产权地位,进一步促进企业历久不渝的品牌发展。